为调查甲市丽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某侵吞公款一事,市审计局派出调查组对丽桂药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了审计。若丽桂药业有限公司对审计组的审计结果不服,根据审计法的规定,他们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

admin2014-03-16  30

问题 为调查甲市丽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某侵吞公款一事,市审计局派出调查组对丽桂药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了审计。若丽桂药业有限公司对审计组的审计结果不服,根据审计法的规定,他们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

选项 A、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并要求审计组将其与审计报告同时提交审计机关
B、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其裁决
C、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该决定违法
D、就审计组人员的违法行为向纪律检查部门投诉

答案1,8

解析 新《审计法》对不服审计决定的情况规定了救济程序,是此次修改的亮点之一。A项,《审计法》第4()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市汁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新法赋予被审计者以书面反对的权利,故本项属于合法的措施。关于B项和C项,该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有的考生可能会选择这两项,但需要注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必须是针对“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这与审计组提出的串计报告有本质的区别。根据该法第41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刘’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因此这两项不应人选。D项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的一‘般规则。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行政监察机关有权接受投诉并作出处理。本项属于基本知识,对行政法稍有基础即可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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