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必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废请求。

admin2021-05-31  12

问题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必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废请求。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  
请回答第下列问题。
如果法院批准了郭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驳回了朱某的异议,关于执行担保的效力和救济,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卷三·99题)

选项 A、批准执行担保后,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B、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偿债,法院根据兴源公司申请方可恢复执行
C、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作为担保财产的字画
D、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

答案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批准执行担保后,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而不是裁定终结执行,A项错误。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恢复执行,而不是依申请方可恢复执行。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第1款规定,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郭某的字画为担保财产。可以执行,郭某作为被执行人,法院也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C项和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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