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2万元,丙、丁、戊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12万元。对丙取得的权利,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21-10-21  31

问题 甲向乙借款12万元,丙、丁、戊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12万元。对丙取得的权利,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请求甲偿还12万元
B、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当负担的4万元
C、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戊请求偿还
D、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当负担的4万元,并且可以同时请求甲偿还4万元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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