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汉书.宣帝纪》 材料二: “诸同居,若大功以上

admin2019-01-24  4

问题 材料一: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汉书.宣帝纪》
材料二:
“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及擅语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上述两则材料体现了中国古代哪一种刑罚适用原则?

选项

答案体现了中国古代亲亲相隐(或同居相为隐、亲属相隐、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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