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

admin2013-06-13  36

问题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

选项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旧车买卖合同关系
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D

解析 选项ABC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选项B是平等自然人之间婚姻民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选项AC属于平等主体间的买卖合同民事关系,虽然c中一方为税务机关,但此时其只是民事关系一方当事人,并不具有国家强制机关的身份。而选项D中的税务机关是以国家执法机关身份征收税款,它不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而属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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