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陈某(1985年12月31日出生)为报复男朋友张某的始乱终弃,应聘到张某单位附近的饭店当了一名服务员,伺机下手。同时,饭店的杂工李某(1989年4月16日出生)因为工作不认真,经常被老板当众呵斥,工资也经常被克扣。陈某见状便暗中拉拢李某,并肆意挑拨其与老板
陈某(1985年12月31日出生)为报复男朋友张某的始乱终弃,应聘到张某单位附近的饭店当了一名服务员,伺机下手。同时,饭店的杂工李某(1989年4月16日出生)因为工作不认真,经常被老板当众呵斥,工资也经常被克扣。陈某见状便暗中拉拢李某,并肆意挑拨其与老板
admin
2014-11-19
28
问题
陈某(1985年12月31日出生)为报复男朋友张某的始乱终弃,应聘到张某单位附近的饭店当了一名服务员,伺机下手。同时,饭店的杂工李某(1989年4月16日出生)因为工作不认真,经常被老板当众呵斥,工资也经常被克扣。陈某见状便暗中拉拢李某,并肆意挑拨其与老板的关系,撺掇李某“弄出点动静来,既然老头(指老板)不给你好日子过,你也砸了他的买卖算了”。2003年12月24日,张某来该饭店吃晚饭,陈某便暗地里将早已准备好的毒药交给在厨房里工作的李某,要李某在准备端给张某的菜里下毒。李某回到厨房,趁人不备,将小部分毒
就毒杀张某的行为,陈某和李某是何种犯罪形态?
选项
答案
作为共同犯罪中的一方,陈某在被害人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吃下毒药后又主动向公安机关坦白案情,最终挽救了张某的生命,构成犯罪中止;而李某对陈某的这一行为并不知情,张某的生命被挽回是出于李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李某构成犯罪未遂。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O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唐律疏议.名例律》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上述材料反映的是唐朝刑事立法的什么原则?
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中华法系最鲜明的特征是()
简述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
以下关于守法状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法律事件划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的标准是()
下列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以法治官内容的是()
可以转让的人身权是()。
随机试题
X6132是常用的铣床型号,其中数字1表示___________。
感染霍乱后的潜伏期一般为
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基本供配电系统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首、末二级配电装置中,设置漏电保护器。下列有关开关箱和总配电箱(配电柜)内配置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参数说法中,正确的是()。
关于焊接参数选择正确的是()。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除日本以外的亚洲地区发行的一种以非亚洲国家和地区货币计价的债券是()。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这里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这里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指1月1日到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居住365
()对于计算机相当于大脑对于()
设z=f(u,v),u=φ(x,y),v=ψ(x,y)具有二阶连续偏导数,求复合函数z=f[φ(x,y),ψ(x,y)]的一阶与二阶偏导数.
ThenovelTheSoulofaNewMachine,universallyacclaimedonpublicationandforseveralweeksabest-seller,isauniqueachi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