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程序中,行政机关在履行赔偿义务后,可对下列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追偿权( )。

admin2019-11-15  28

问题 行政赔偿程序中,行政机关在履行赔偿义务后,可对下列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追偿权(      )。

选项 A、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
B、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故意或过失的
C、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过错的
D、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过失的

答案A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由此可见,追偿的情形都是行政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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