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货物出口,出口货物征税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3%和11%,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并按税务机关审批的退税金额核算免抵退税,2019年4~6月有关财务资料和发生的业务如下: (1)2019年4月,外购原材料一批

admin2021-11-01  27

问题 资料: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货物出口,出口货物征税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3%和11%,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并按税务机关审批的退税金额核算免抵退税,2019年4~6月有关财务资料和发生的业务如下:
(1)2019年4月,外购原材料一批不含税价格900万元,同时购入包装物一批,购进不含税价格100万元,全部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折合人民币400万元验收入库,上述采购业务款项均未支付;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11.4万元。
(2)外购材料和包装物用于内销、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业务,内销业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出口销售额折合人民币600万元;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上述款项均未收到。
(3)2019年5月16日,收到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注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万元,“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4万元;2019年5月,未发生其他涉税业务。
(4)2019年6月10日,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证明上补开“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万元。2019年6月15日,将退税单证及信息已齐全的600万元(4月份)的出口货物向退税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并于当月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数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申报数一致。本月内销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452万元,款项全部收到;同时,企业将2019年3月外购的一批材料用于新建厂房,所用材料的成本为108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8万元,材料和运费均取得了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作为税务师,根据上述资料代该企业作出2019年4~6月的相关账务处理,并计算“免、抵、退”及应纳增值税税额。

选项

答案(1)2019年4月: ①购进货物的处理: 借:原材料 9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170 000 贷:应付账款 10 170000 借:周转材料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0 贷:应付账款 1130 000 借:原材料 4000000 贷:应付外汇账款4000000 ②内销货物的处理: 借:应收账款 3 39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3 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0 000 ③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销售的处理: 借:应收外汇账款 6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6 000 000 按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 000000×(13%-11%)=120 00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12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 000 ④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销售的处理: 借:应收外汇账款 1 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 1 000 000 ⑤按出口销售额比例分摊进项税: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耗用的国内料件进项税额=100÷(300+600+100)×(1174-13)=13(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 1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 000 ⑥内销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期末留抵税额=39-(1174+13-12-13)-11.4=-77.4(万元) 月应纳税额=0(万元) (2)2019年5月: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注明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万元,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4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000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0-4=-4(万元)<0,则4万元留待下期抵减。月应纳税额=0(万元) (3)2019年6月:10日,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4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000 内销货物: 借:银行存款4 52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 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0 000 企业将外购材料用于新建厂房,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1 080 000 贷:原材料 1 080 000 应纳税额的计算:本月应纳税额=52-[0-(-4)]-77.4-4=-33.4(万元) 免抵退税额的处理: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0×11%-44=22(万元),因6月免抵退税额22万元<2019年6月末留抵税额33.4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22(万元);当期留抵税额33.4—22=11.4(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2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200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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