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是(  )。

admin2013-11-01  23

问题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是(  )。

选项 A、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B、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的
C、起诉人错列被告的
D、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答案D

解析 《行诉解释》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1)请求事项不屈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2)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3)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6)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7)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8)起诉人重复起诉的;(9)已撤回起诉,尤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10)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11)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据此,选项D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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