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22-03-17
40
问题
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
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
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
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涉及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针对的是新刑法生效之前未决之案。新刑法施行前,依照旧刑法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H1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31题,单选)
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67题,多选)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第(1)~(2)题。(2012年卷二95~96题,不定项)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
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经鉴定,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关于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41题,单选)
幼儿园老师经常针扎不听话的甲,甲的好朋友乙回家告诉自己的妈妈,甲被老师针扎了。乙妈打电话报警后案发。以下选项正确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
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请回答第92题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92题,不定项)
马某盗窃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关于本案侦查阶段辩护人的行为,合法的是:(2018年模拟仿真题)
联合国会员国甲国出兵侵略另一会员国。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制止甲国侵略的决议案,并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常任理事国4票赞成、1票弃权;非常任理事国8票赞成、2票否决。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32题)
关于行政公益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7年)基本权利的效力是指基本权利规范所产生的拘束力。关于基本权利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省部级办公楼的主要办公室、会议室、总值班室、档案室应按()要求供电。
纳税人被工商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其时限为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日。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
教师职业道德对以下哪些关系有调节作用?()
绝大多数受过良好教育的父母是负责任的父母,当然,一些未受过良好教育的父母也是负责任的父母。然而,所有负责任的父母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他们都善于和孩子沟通。如果上述陈述都是正确的,那么下列陈述中也必然正确的是()。
无论是经过两代人努力完成《汉书》的班氏父子,还是付出一生辛劳创造《人间喜剧》的______;无论是徒步穿行南极的秦大河,还是靠轮椅周游世界的李克·汉森,他们的经历告诉我们:只有不断拼搏才能成功。
(2019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继续犯的是()。
Panicattackvictimsshowthefollowingsymptoms:theyoftenbecomeeasilyfrightenedorfeeluneasyinsituationswherepeoplen
Depression[A]Inbed,youtossandturn,unabletogetagoodnight’ssleep.Youfeelanxiousandworried.There’splentytodo,
It’sanannualargument.Doweordowenotgoonholiday?Mypartnersaysnobecausetheboilercouldgo,ortherooffallof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