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下落不明满5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  )。

admin2009-11-25  9

问题 甲下落不明满5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  )。

选项 A、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
B、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失踪
C、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
D、让其妻和其父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

答案C

解析 《民通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顺序:第一顺序:配偶;第二顺序:父母、子女;第三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四顺序: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据该条规定,甲妻申请顺序优先于其父申请顺序,法院应当依甲妻的申请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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