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统计资料回答问题。 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同比增长7.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

admin2018-10-19  20

问题 根据下列统计资料回答问题。
    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同比增长7.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3772.5亿元,同比增长7.8%,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53.7%;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实现收入436.5亿元,同比增长10%,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6.2%。
    传媒影视板块中,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分别增长8.9%、69.4%和27.9%,三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17.1%;文化休闲板块中,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分别增长18%和1.5倍,两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3%。
    2015年1—11月,规模以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实现收入856.5亿元,同比增长21.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平均增速15.2个百分点;数字内容服务和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分别实现收入17.8亿元和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53%;全市重点互联网出版单位实现收入373.2亿元。同比增长5.9%。
2015年1—11月,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约比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高多少个百分点?

选项 A、69
B、48
C、33
D、25

答案C

解析 根据第一段材料,已知2015年1一11月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比重和20个功能区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则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收入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53.7%×68.8%;同理,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6.2%×68.8%。两者比重之差为53.7%×68.8%—6.2%×68.8%=47.5%×68.8%≈0.5×68%=34%,选与之最接近的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GOp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