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甲公司是一家经营日用品超市业务的境内上市公司,在全国拥有500多家超市(为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中在乙省拥有超市80家,2×17年11月20日,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其位于乙省某小镇的丙超市予以出售。相关资料如下: (1)2×17年12月25日,甲

admin2020-05-29  29

问题 (2018年)甲公司是一家经营日用品超市业务的境内上市公司,在全国拥有500多家超市(为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中在乙省拥有超市80家,2×17年11月20日,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其位于乙省某小镇的丙超市予以出售。相关资料如下:
(1)2×17年12月25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转让丙超市的协议,协议规定转让价格为500万元;转让时间为2×18年2月lO日,转让日丙超市所有资产负债均由丁公司承接;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一方需按照转让价格的20%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该协议满足合同法规定的所有要件。甲公司、丁公司的管理层已经批准该协议。
(2)2×17年12月31日,丙超市停止营业。当日,丙超市的资产总额为800万元,负债总额为350万元(其中,应付2×17年度超市房屋租赁费50万元,将于2×18年1月10日支付)。甲公司预计因出售丙超市需支付的相关税费为60万元。
(3)2×18年2月10日,丙超市的资产总额为750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00万元,库存商品360万元,应收账款90万元),负债总额为300万元(全部为应付账款)。
(4)2×18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办理了丙超市相关资产和负债的交接手续。当日,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转让价款500万元,甲公司已收存银行。甲公司和丁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2×17年度财务报表于2×18年3月15日对外提供,除上述所给资料外,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判断甲公司出售的丙超市是否构成终止经营,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不构成终止经营。理由:尽管丙超市是一个处置组,也符合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但由于它只是一个小镇的超市。相对于甲公司在乙省以及全国的经营规模来说,该超市不能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也不构成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因此该处置组并不构成企业的终止经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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