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我国高等教育实行哪些基本制度?

admin2021-04-25  19

问题 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我国高等教育实行哪些基本制度?

选项

答案(1)高等学校的学制。《高等教育法》第15条规定:“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第16条规定:“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第17条规定:“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第18条规定:“高等教育由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高等专科学校实施专科教育。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科学研究机构可以承担研究生教育的任务。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非学历高等教育。” (2)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和学位制度。《高等教育法》第20条规定:“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业内容。”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高等教育法》第21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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