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2人以下,有共同争议理由的劳动争议称为( )。

admin2017-02-23  35

问题 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2人以下,有共同争议理由的劳动争议称为(    )。

选项 A、个别争议
B、集体争议
C、团体争议
D、权利争议

答案A

解析 A项,个别争议,是指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9人以下,有共同争议理由的。B项,集体争议,是指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10人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C项,团体争议,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D项,权利争议,又称既定权利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基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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