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我国《种子法》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某省人民政府在其制定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中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我国《种子法》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某省人民政府在其制定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中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
2013-05-03
28
问题
我国《种子法》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某省人民政府在其制定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中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无效
B、《实施办法》没有超越《种子法》的规定,有效
C、国务院若认为《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有权予以撤销
D、受处罚人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对《实施办法》一并请求审查
答案
A,C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题干中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是在《种子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的范围内,是不存在疑问的。《种子法》对"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行为,是给予1~5万元的罚款,而省政府则是给予3~5万元的罚款,很明显是违法提高了处罚的最低额,是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A为应选项,B不是。
某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国务院有权撤销。因此,C选项错误。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第二项,对规章不能要求附带性审查。因此,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2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向某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按规定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在认定倾销是否存在时,有关出口价格的认定方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买卖双方采用CIF术语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装运港为旧金山,目的港为上海。下列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错误的有:
北京某大学两本科生田某和赵某因考试试卷雷同被判卷老师发现并上报到学校,学校作出了退学的处理决定,但当时并未执行。后在临近毕业时,学校以两人违纪已被退学为由,不发给其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田某和赵某不服,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履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以及
“当事人一方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规范属于()。
中国甲公司和智利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金枪鱼进口合同,约定的贸易术语是DES。该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起火,结果货物损失过半,应由谁来承担货物的损失?()
随机试题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应设置______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
关于一般存款帐户,下列正确的是()。
监管谈话是指监管人员为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和发展趋势而与其()进行的谈话。
营改增实行后,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项目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班主任马老师常对学生说:“先学做人,再学做事,社会需要的是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是只会读死书的‘呆子’。”这表明马老师具有()
某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查处一商贩强买强卖违法行为时,被该商贩持刀扎伤。执法人员为查明违法行凶事实,将该商贩带回工商局关押数日。下列对执法人员做法的评述哪项是正确的?()
地球两极地区所有的冰都是由降雪形成的。特别冷的空气不能保持很多的湿气,所以不能产生大量降雪。近年来,两极地区的空气无一例外地特别冷。以上信息最有力地支持以下哪一个结论?
从“图书”表中查找出定价高于“图书编号”为“115”的图书的记录,正确的SQL命令是()。
A、 B、 C、 C(A)使用与问题中的check有关的词cash设置陷阱。(B)重复使用suggestion,易造成误导。(C)针对提案确认与否的提问,做出了经理已经亲自确认过了的回答,前后意思衔接顺畅,故为正确答案。
A、Becausehepreferstogooutofthestate.B、Becauseheneedstogainmorecredits.C、Becausehewantstobeanassociatepr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