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46题)

admin2012-12-12  33

问题 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46题)

选项 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

答案B

解析 行政法上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确立,与政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发展,以及人们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认识的深化,特别是对其控制意识的加强有关。行政合理性原则一般包括:第一,公平公正。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第二,考虑相关因素。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第三,符合比例原则。比例原则的基本涵义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当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该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也就是说,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关于A选项,行政活动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的总称,它由行政法规范和调整。民事活动是指民事主体实施的、旨在实现其民事利益的、受到民法调整和评价并产生相应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活动。二者主要的区别是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受调整的法律规范不同。无论行政活动还是民事活动都存在合理性的问题,故合理行政原则并不是二者的主要区别,因此,A选项错误,考生很容易排除。
    关于B选项,法治可以分为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虽然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都旨在建立一种理性的法律秩序,但两者在价值取向上有明显不同。形式法治强调的是“依法治国”(rulebylaw),对法治的工具式使用;重视法律的普遍性、稳定性和逻辑一致性等形式要件,对于法律的内容和精神价值并不关心。甚至排斥道德和伦理等考虑;要求法官在司法中遵循法律的字面和逻辑含义,反对根据实质正义的某些原则进行自由裁量。因而它有法律形式主义之称。实质法治强调的是“法的统治”(ruleoflaw),把法治作为一种价值;强调法律内容和适用必须以保护人权和自由为归宿,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能制定剥夺基本人权和自由的法律。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公平正义的法律理性,追求法律内在价值的实现,可见属于实质法治。因此,B选项正确。
    关于C选项,行政合理性原则是与行政合法性原则相并列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且又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补充。因此,选项C显然错误,不应选。
    关于D选项,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行政机关对此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依法作出该行政行为,属于羁束行政行为,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而非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D项错误,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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