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2013-11-09  24

问题 根据《宪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我国地方行政区域既有三级制(省级、县级、乡级),也有四级制(省级、市级、县级、乡级)
B、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三级,即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自治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C、如我国需要设立新的直辖市,则需要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D、区域界限产生争议时,应当由发生争议的区域的共同上级主管机关来决定

答案D

解析 根据《宪法》第30条的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都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由此可见,我国地方行政区域既有“省一县一乡"三级制,又有“一市一县一乡”四级制,所以A、B选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所以C项表述正确。根据《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的规定,民政部是国务院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故选项D错误,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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