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2011—卷二—2,单)

admin2014-02-18  8

问题 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2011—卷二—2,单)

选项 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   
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答案D

解析 B、C选项明显错误,单位不可能构成拐卖儿童罪这类传统型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的主体主要是法定犯。A项错误,本案中的行为就是拐卖儿童行为,只要是以出卖为目的,将儿童转移的行为就属于拐卖儿童。本案中,行为人收取了高达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足以证明其主观上是以出卖为目的。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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