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与某影楼约定,影楼免费为甲拍摄艺术照,同时有权选择其中的一套照片用于制作影楼的宣传画册。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某整容医院的广告中,经查,该照片系整容医院从影楼购得,根据法律规定( )(2011年一法专一第30题)
甲与某影楼约定,影楼免费为甲拍摄艺术照,同时有权选择其中的一套照片用于制作影楼的宣传画册。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某整容医院的广告中,经查,该照片系整容医院从影楼购得,根据法律规定( )(2011年一法专一第30题)
admin
2019-05-29
28
问题
甲与某影楼约定,影楼免费为甲拍摄艺术照,同时有权选择其中的一套照片用于制作影楼的宣传画册。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某整容医院的广告中,经查,该照片系整容医院从影楼购得,根据法律规定( )(2011年一法专一第30题)
选项
A、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
B、影楼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C、整容医院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D、整容医院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答案
A,B,D
解析
甲与影楼约定,授权影楼用其中的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宣传画册之用,而影楼却将照片卖给整容医院,此行为构成违约与侵权,因为影楼违反约定的同时,营利性地利用了甲的肖像。整容医院用甲的照片做广告的行为,也是对于甲的肖像进行营利性利用的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民法保护。肖像权人有权维护自己的肖像利益,对于擅自制作肖像、恶意损毁、丑化、玷污其肖像或非法使用其肖像的行为均有权请求其停止侵害并可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故医院与影楼利用甲肖像的行为均构成对于肖像权的侵犯,故ABD正确。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本题中,没有涉及隐私权的侵害,C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t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甲可以代表公司对外签署100万元以下的合同。2016年1月4日,甲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200万。B公司不知道A公司章程的约定。该买卖合同()
2012年3月1日乙向甲购买奶牛50头,签订了买卖协议,约定15日后交付奶牛。不料10日后,禽流感爆发,30头奶牛染病。甲未将奶牛染病的事实告知乙,依然在15日后交付了50头奶牛。乙接收奶牛后,病牛将乙自有的奶牛传染,造成总共60头奶牛死亡,价值35万元。
2010年3月3日,甲为了自己采光便利,与乙签订合同,要求乙十年内不得加盖自己的房屋,为此甲支付了10000元。合同签订后,甲乙办理了登记手续。2015年10月5日,乙去世,其房屋由儿子丙继承。2015年12月5日,丙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
简述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请分析:
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2012年4月8日,甲向银行贷款,同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期限一年。期满后,甲未能偿还银行贷款。银行行使抵押权的最晚时间为()
以下关于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下列行为中,可以代理的有
下列关于假释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正确的表述有()。
随机试题
公司分立的动机主要包括()。
属于基底核的是:()
下列事件中,由于()导致的损失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
桥梁墩台基础施工时,在砂夹卵石层中,优先采用的主要沉桩为()。【2014年真题】
下图为一个真核基因的结构示意图。根据图中所示,对该基因特点的叙述正确的是()
由干高密度地养殖,大量饵料未被摄食,残饵溶解所生成的氮、磷等营养物质使海水污染严重,海南文昌海底珊瑚礁大量枯死,底部海域几乎成了“_______”。
设k>0,则函数f(x)=lnx一+k的零点个数为().
库文件TEST.DBF尚未打开,要将该文件复制为数据库文件TESTl.DBF,应该使用命令()。
Morethan30,000driversandpassengerswhositinthefrontofthevehiclesarekilledorseriouslyinjuredeachyear.Ataspe
Aschoolisbeingaskedtoapologizetothefamilyofaboyitprosecutedfortruancy.Theboywas【C1】______ashaving"school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