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及其财产。

admin2018-04-16  21

问题 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及其财产。

选项

答案(1)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缴纳出资。对于出资形式,除了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外,与公司企业不同,普通合伙人还可以个人劳务出资,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2)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是指合伙人的出资和由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负债、合伙经营的积累等。合伙企业的财产在性质上一般认定为合伙人共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所有权的行使应受合伙协议和法律、法规的限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共同管理,合伙人不得擅自使用、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解散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以其财产共有份额出质的,应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处分合伙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该财产。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在合伙人之间转让的,应通知其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的,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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