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心怡诉李安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由红螺县人民法院与兴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基于沈心怡的再审申请进行再审过程中,发现该案在起诉前已经过行政机关的确权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此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哪些处理是不

admin2014-04-28  22

问题 沈心怡诉李安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由红螺县人民法院与兴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基于沈心怡的再审申请进行再审过程中,发现该案在起诉前已经过行政机关的确权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此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哪些处理是不正确的?

选项 A、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B、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红螺县人民法院重审
C、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红螺县人民法院,由红螺县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D、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沈心怡的诉讼请求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而选项C是错误的。对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可知该题所涉及的情况不属于法定需要发回重审的情形,故选项B是错误的。此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裁定驳回起诉,而不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综上所述,BCD三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hO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