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

admin2021-07-29  30

问题 2017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
    (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公司成立后,李某按期办理了出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将房屋交付公司。2018年10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赵某、钱某、孙某赞成,李某和周某反对。赵某认为,李某未将出资房屋交付公司,不得行使表决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公司专程对表决权的行使有特别规定,各股东可以均等行使表决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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