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开着自己的汽车进行非法倒卖香烟活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获,连车带货扣押。第二天晚上,甲带着尖刀、锯子等工具,潜入工商所,试图将自己的汽车开回,当甲正在撬车门时,被值班人员发现,当值班人员抓他时,使用尖刀刺伤值班人员后逃跑。 问:甲的行为侵犯的客
甲开着自己的汽车进行非法倒卖香烟活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获,连车带货扣押。第二天晚上,甲带着尖刀、锯子等工具,潜入工商所,试图将自己的汽车开回,当甲正在撬车门时,被值班人员发现,当值班人员抓他时,使用尖刀刺伤值班人员后逃跑。 问:甲的行为侵犯的客
admin
2018-06-16
24
问题
甲开着自己的汽车进行非法倒卖香烟活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获,连车带货扣押。第二天晚上,甲带着尖刀、锯子等工具,潜入工商所,试图将自己的汽车开回,当甲正在撬车门时,被值班人员发现,当值班人员抓他时,使用尖刀刺伤值班人员后逃跑。
问:甲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选项
答案
本案中,甲带着尖刀、锯子潜入工商所,试图将自己的被工商所扣押的汽车开回。根据我国《刑法》第91条规定,甲的汽车已不属于甲的私人财产,而应以公共财产论。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汽车,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当其正在撬车门时,被值班人员发现,当值班人员抓他时,他抗拒抓捕,用尖刀将值班人员扎伤后逃逸。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其行为的性质已由盗窃转化为抢劫,应定抢劫罪。抢劫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侵害了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利。本案中的甲的行为侵犯两个客体,即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值班人员健康的权利。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g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美术作品原件发生所有权转移时,美术作品原件的()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下列各项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试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王渊与吴丽自由恋爱决定结婚。由于吴丽是家中独生女,吴父坚持要招婿上门。因王渊有兄弟三人,王父及王渊本人同意了吴家的要求。将要举办婚礼时,吴父突然又提出,王渊入赘以后所生子女应姓吴,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吴家人。王渊坚决不同意,吴父说,如不改姓就别想和吴丽结婚,
监护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其行为的效力是()。
下列关于地役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债务移转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甲和乙公司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6月底将一辆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为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乙公司晚交车1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1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况,应向对方支付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所规定的“非法人组织”的是()。
随机试题
基于模型的企业诊断过程包括哪几个阶段?
35岁女性,双胎妊娠,胎膜早破,规律宫缩15h。子宫颈口开大2cm,行剖宫产术,术后静脉滴注抗生素预防感染,第4天出现发冷、发热和腹痛,乳房胀,体温39.5℃持续4h,检查子宫底平脐,压痛阳性,恶露污浊有臭味。下列处理哪项不正确
隐蔽工程检查前,不属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正式报检资料是()。
关于UCITS三号指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母、孙二人,更相为命,______。(李密《陈情表》)
WiththeMetOfficepredictingasummerheatwave,MacmillanCancerReliefthisweek(1)_____itscustomarywarningaboutthesun
Inrecentdecadestheso-calledSoutheastAsian"tigers"haverivaledthewestern"lions"forstockclichesthatmakeeconomich
CouldIhaveyourname,please?
HowdoesAnwarIbrahimfeelifthegeneralelectionisheldinMarc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