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2-08-12  31

问题 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可以由被害人自主选择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中的任何一个机关直接受理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2项规定: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258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261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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