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某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为356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80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 (1)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其一致。 (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平均成本。 (3)近三年施工完成

admin2020-04-17  22

问题 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某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为356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80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
(1)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其一致。
(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平均成本。
(3)近三年施工完成或在建的合同价超过2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
(4)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在任何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下均不得调整。
(5)缺陷责任期为3年,期满后退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投标过程中,投标人F在开标前1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除F外还有A、B、C、D、E五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总报价(万元)分别为:3489、3470、3358、3209、3542。评标过程中,投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B的暂列金额按260万元计取,且对招标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均下调5%后计入报价;发现投标人E报价中混凝土梁的综合单价为700元/m3,招标清单工程量为520m3,合价为36400元。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如下:商务标中的总报价评分占60分,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
【问题】
针对投标人B、投标人E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分别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针对投标人B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作废标处理。 理由:因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暂估价进行投标报价,不得变动和更改。投标人B的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故应作为废标处理。 (2)针对投标人E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作废标处理。 理由:投标人E的混凝土梁的报价中,单价与总价不符,评标委员会应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并请投标单位确认。修正后混凝土梁的总价为700×520/10000=36.4(万元),则投标人E经修正后的报价=3542+(36.4-3.64)=3574.76(万元),高于招标控制价3568万元,故应作废标处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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