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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是指( )。
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是指( )。
admin
2008-02-01
49
问题
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是指( )。
选项
A、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B、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C、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
D、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形式
E、补充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的不足
答案
A,C
解析
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可以选择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有三类: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因此,选项A、C为正确选项。选项B很具有迷惑性,但须注意,如果仅仅“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并未对定性产生影响,并不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故B项应排除。选项DE显然不属于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也应当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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