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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王某向某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并按要求递交了有关材料,由于有关规定未对行政机关处理此类许可的期限做出具体规定,该行政机关受理以后迟迟不作答复,王某想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案情:王某向某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并按要求递交了有关材料,由于有关规定未对行政机关处理此类许可的期限做出具体规定,该行政机关受理以后迟迟不作答复,王某想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admin
2008-12-16
32
问题
案情:王某向某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并按要求递交了有关材料,由于有关规定未对行政机关处理此类许可的期限做出具体规定,该行政机关受理以后迟迟不作答复,王某想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选项
答案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日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属于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依法是可以起诉的,而且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职责的可以起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本题属于行政许可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为受理之日起20日内,因而王某可以在自提出申请之日起20日后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39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诉解释》第39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行政许可法》第42条规定,除可以当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26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32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
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7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依此,本题中,王某向行政机关中请颁发许可证,而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因而王某可以在提出申请之日起20日后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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