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 (1)1月将新购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000元。 (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稿件以
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 (1)1月将新购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000元。 (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稿件以
admin
2015-06-06
34
问题
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
(1)1月将新购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000元。
(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稿件以连载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为一家培训机构授课2次,每次收入1000。
(4)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贴20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个人出租住房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郝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出租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1—20%)×10%=240(元)
B、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0×20%=10000(元)
C、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1—20%)×20%=3200(元)
D、授课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800)×20%=240(元)
答案
B,C,D
解析
选项A: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一800元]×20%,在本题中,出租公寓收入不足4000元,法定费用扣除标准是800元(另外,还可以扣除出租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X3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某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1)进口化妆品P一批,支付国外供应商买价220万元,支付给国外供应商包装材料费2万元和佣金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都可以同时申请行政复议。( )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一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的有( )。
某公司所欠税款1000万元逾期未交,税务机关责令限期交纳、提供担保等一系列措施,公司均未予以理睬,公司第一大股东兼董事长吴某准备出国考察,对此税务机关可以采用( )手段,以确保税款的合法征收,才是最科学的方法。
以下各项中,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该期限为( )。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130万元(其中包括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1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30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成交价格40万元(其中包括单独计价并经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 )。
某公司的会计人员甲伪造会计账簿,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甲的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是( )。
某外籍专家在我国境内工作,月工资为30000元人民币,则其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元。
随机试题
Hehadtoquitthejob______hisillhealth.
患者咳逆喘满不得卧,气短气急,咳痰白稀,呈泡沫状,胸部膨满,口干不欲饮,周身酸楚,恶寒,面色青暗,舌体暗淡,苔白滑,脉浮紧
根据城市用地性质、功能,结合自然地形,可将地面规划为三种形式,分别是()。
下列账簿在使用结束,不再继续登记时,必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的是( )。
理财师在收集客户信息时,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客户的定量信息?()
企业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
从业人员做到真诚不欺的具体要求是()。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人的认识是按照感知运算→前运算→具体运算→形式运算的顺序发展的,这体现了()。
阅读下面代码publicclassTest{ publicstaticvoidmain(Stringavgs[]){ System.out.println(89>>1); }}其运行结果是
有如下类声明:classMyClass{inti;private:intj;protected:intk;public:intm,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