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公文标题的三部分有时可省去一至两项,唯独不能省去的部分是( )。

admin2013-08-16  20

问题 构成公文标题的三部分有时可省去一至两项,唯独不能省去的部分是(     )。

选项 A、发文机关名称
B、机关代字
C、事由
D、文种

答案D

解析 本题测查军转干考生分析解决问题(公文)能力。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构成标题的三部分有时可省去一至两项,这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省略发文机关,多见于上行文,其他因版头印有发文机关而省略此项的情况也很常见。二是省略事由,这在令、公告中较为常见,如《XX市人民政府令》、《XX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三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只写文种名称。公告、通告等公布性公文以及内容单一的知照性通知常常这样处理。在标题构成的三要素中,唯有文种不可省略。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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