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事实中,能引起甲、乙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

admin2019-03-20  23

问题 下列事实中,能引起甲、乙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

选项 A、甲向乙问路,乙因疏忽指错方向
B、甲赌博输给乙2万元并当场给付
C、甲、乙约定某日商谈“互联网+创意”合作合同
D、甲开车撞断乙公司的输电线,造成损失3 000元

答案D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要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由民法调整,民法不调整的,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B项中的赌博行为,民法不调整,因此B项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B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民事法律关系产生意味着当事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A项中乙虽然指错了路的方向,但是在甲乙之间并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因此A项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C项中甲乙只是商谈合作合同,但并没有正式签订合作合同,在甲乙之间没有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C项错误。D项中甲撞断了乙公司的输电线,给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甲需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甲具有赔偿的义务,乙公司具有收取赔偿款的权利,甲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Rz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