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000元,该企业全年实发工资为220000元。假定该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要求]

admin2013-05-22  27

问题 甲企业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000元,该企业全年实发工资为220000元。假定该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要求]
   (1) 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在试卷上列出计算过程);
   (2) 编制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应交所得税=[1000000+(220000-200000)]×33%=3366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336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366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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