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一)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一)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3-12-10
26
问题
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一)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原告应推选2~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
C、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法院应判决维持某区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答案
B,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可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而选项A要求至少推选2名诉讼代表人,错误。
太平居委会作为规划局批准行为的相对人,如果批准行为改变或撤销,必然影响其权益,因此,太平居委会当然是利害关系人。《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因此,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选项B正确。
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即被告的行为完全合法。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据此,应当判决维持,选项D正确,C项错误。考生需要注意,行政诉讼中,被告胜诉的主判决是维持判决,而不是驳回判决,驳回判决只在法定的几类有限情况下使用,这一点与民事诉讼有所不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M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案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两村相邻,耕地范围不清,县土地管理部门重新划分了两村土地界限,甲村不服,则:()
杨某自2006年4月起开始非法伪造、倒卖各大学的学生证以及英语四、六级证书,至次年1月停止。2007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杨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以下问题。若甲对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一年,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是哪一项?( )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权利时应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依法不予许可的情形?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的说法表述错误的是:()
法官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予以辞退?
刘某,男,17岁,检察院以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遂要求某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为其辩护。该律师事务所指定李律师做辩护人。李律师接受委托后,下列哪一情形不构成可以拒绝(或终止)代理的理由?
某区一个体户因销售伪劣产品,被某iX32商局罚款5000元。该个体户不服,向某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某市工商局撤销罚款。在下列哪些情形下某市工商局可以责令某区工商局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随机试题
难降解的有毒物质沿食物链“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猫”传递时,体内该有毒物质浓度最高的生物是
湿热痢宜用何方治疗
慢性支气管炎起病、加重和复发的基本原因是
在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措施中,( )是其他措施的前提和保障。
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
采用器运港船上交货价(FOB)进口设备时,卖方的责任包括( )。
一个债务人只能拥有一个债项评级。()
数据模型是数据库系统的核心和基础,数据模型通常由哪三部分组成?数据库最常用的数据模型有哪三种?
下列各艺术类型中,不属于视觉艺术的是()。
教育心理学是一门()。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