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顾某接到某商城销售经理詹某电话,请他帮忙发送商城的销售广告,约定一条短信0.1元。后顾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花1万元购买了伪基站设备,并驾驶面包车携带该设备在市区范围内群发广告。11月20日下午,顾某还没有拿到自己的工钱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admin2022-09-19  42

问题 2017年11月16日,顾某接到某商城销售经理詹某电话,请他帮忙发送商城的销售广告,约定一条短信0.1元。后顾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花1万元购买了伪基站设备,并驾驶面包车携带该设备在市区范围内群发广告。11月20日下午,顾某还没有拿到自己的工钱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顾某已群发短信10万条。并获取10万个手机用户信息并将该信息出卖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获益1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法考真题]

选项 A、顾某和詹某之间的约定无效
B、顾某和詹某之间的约定效力待定
C、顾某可以请求詹某给付自己1万元报酬
D、顾某侵害了他人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民事权益

答案A,D

解析 ABC三项,《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双方在对所发送的电子信息的性质(垃圾短信)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无视手机用户群体是否同意接收商业广告信息的主观意愿,强行向不特定公众发送商业广告,违反网络信息保护规定、侵害不特定公众的利益,约定应属无效。因二者约定无效,顾某无权请求詹某给付违法所得的1万元,该1万元法院应依法予以收缴。D项,《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第1035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①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③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④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本题中,顾某出卖10万个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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