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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朱某买了一台打稻机,为了避免邻人借用,将主轴上的固定键卸下,逢人来借用时就称机器坏了。一日,朱某的好友林某来借,碍于情面,朱某只好借给他,但忘了将固定键装上,林某在使用时,滚筒飞出,将其子打伤。对于林某父子所受到的损害朱某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
朱某买了一台打稻机,为了避免邻人借用,将主轴上的固定键卸下,逢人来借用时就称机器坏了。一日,朱某的好友林某来借,碍于情面,朱某只好借给他,但忘了将固定键装上,林某在使用时,滚筒飞出,将其子打伤。对于林某父子所受到的损害朱某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
admin
2013-05-03
33
问题
朱某买了一台打稻机,为了避免邻人借用,将主轴上的固定键卸下,逢人来借用时就称机器坏了。一日,朱某的好友林某来借,碍于情面,朱某只好借给他,但忘了将固定键装上,林某在使用时,滚筒飞出,将其子打伤。对于林某父子所受到的损害朱某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
选项
A、朱某不承担责任。因为他与林某是一种无偿的借用关系
B、朱某应当给林某及其子以适当的补偿,否则有失公平
C、朱某主观上有过错,应当按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D、朱某明知借用物有瑕疵而不加说明,所以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C
解析
朱某和林某之间的关系为无偿借用关系,在该借用关系中对于林某损害的造成,朱某存在一定的过错,即忘了将固定键装上,致使林某损害,因此朱某应按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本题选项为C。要特别予以注意的是,本题不存在公平责任问题,因为公平责任的适用是指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而法律又未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本题中,也不应由朱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为朱某不存在故意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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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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