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进项税额都可以照章抵扣。某企业财务人员向税务师咨询上述资产与企业存货、劳务、服务等的进项税额在抵扣时有哪些差异。 要求:请回答该企业财务人员咨询的相关问题。

admin2018-05-25  25

问题 按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进项税额都可以照章抵扣。某企业财务人员向税务师咨询上述资产与企业存货、劳务、服务等的进项税额在抵扣时有哪些差异。
    要求:请回答该企业财务人员咨询的相关问题。

选项

答案(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专用于上述项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存货、劳务、服务不区分专用或非专用,只要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就不得抵扣。 (2)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改变用途或非正常损失,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净值为依据计算,即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而存货、劳务、服务等发生改变用途或非正常损失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全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确定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为依据计算。 (3)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若原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而存货、劳务、服务等不存在从不得抵扣改变用途到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4)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的进项税额采取分两年分次抵扣的办法,即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第13个月)抵扣比例为40%;而存货、劳务、服务(非用于不动产建造)不存在分次抵扣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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