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店主发现一歹徒正在持刀抢劫店里的顾客,便乘其不备,用木棍将歹徒击倒,造成其重伤。对这个案例,同学们认为该店主:①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②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③实施了正当防卫;④对歹徒有“无限防卫权”。你赞同( )。

admin2012-12-02  30

问题 某店主发现一歹徒正在持刀抢劫店里的顾客,便乘其不备,用木棍将歹徒击倒,造成其重伤。对这个案例,同学们认为该店主:①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②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③实施了正当防卫;④对歹徒有“无限防卫权”。你赞同(    )。

选项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C

解析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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