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化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627元,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与购买方签订合同,要求3个月内返还包装物;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

admin2015-07-28  34

问题 2014年6月,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化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627元,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与购买方签订合同,要求3个月内返还包装物;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0元。该化妆品生产企业2014年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选项 A、7207
B、6647
C、6680
D、6120

答案C

解析 收取的化妆品包装物押金,应在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押金时,将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收取当月不计税。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货物,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准予抵扣3%的进项税额。该化妆品生产企业2014年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0000×17%一4000×3%=6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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