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赵志系甲市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乙市某部工作。其父母去世时在甲市留有私房两间,因无其他子女及亲属,赵志在继承该房以后一直将其闲置未用。赵志数年未回家乡,遂写信给其同学询问房屋情况。1998年8月20日赵志获悉,1997年5月赵志家邻居孩子结婚
赵志系甲市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乙市某部工作。其父母去世时在甲市留有私房两间,因无其他子女及亲属,赵志在继承该房以后一直将其闲置未用。赵志数年未回家乡,遂写信给其同学询问房屋情况。1998年8月20日赵志获悉,1997年5月赵志家邻居孩子结婚
admin
2016-09-06
26
问题
赵志系甲市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乙市某部工作。其父母去世时在甲市留有私房两间,因无其他子女及亲属,赵志在继承该房以后一直将其闲置未用。赵志数年未回家乡,遂写信给其同学询问房屋情况。1998年8月20日赵志获悉,1997年5月赵志家邻居孩子结婚,在家中请客,私自将赵志家房门扭开招待客人,晚上未将炉火熄灭而引起火灾,两间房屋焚烧殆尽。赵志于2000年7月20日向部队请假,准备回家处理此事,但恰逢部队有参加抗洪抢险的紧急任务,赵志申请回家未被批准。2000年9月2日紧急抢险任务完成以后,赵志经批准赶回甲市,于9月5日向甲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邻居承担赔偿责任。
问:(1)赵志的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
选项
答案
(1)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本案时效应当从1998年8月20日起算,赵志应当最迟在2000年8月20日前起诉。不过2000年9月2日赵志起诉仍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为赵志参加抢险而不能行使权利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2)法院应当判决赵志的邻居向赵志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5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哪个做法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甲乙双方约定,甲向乙提供优质红枣1000吨,其中500吨由甲提供,另外500吨由丙直接将之交付给乙,现因甲、丙交付的红枣质量都不符合约定引发诉讼,则()。
甲趁晚上将假钞从A市运送到B市,被在路边埋伏的乙打劫。甲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拼命反抗,将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下列有关绑架罪与抢劫罪区别的陈述,错误的是()。
《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条属于()。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是()。
张三、李四、王五合伙经营服装生意,在经营过程中,3人以个人合伙的名义向周某借款4万元。后王五与张、李发生矛盾而退伙,张三、李四连本带利退还给王五2万元并与其约定王五与合伙的关系从此一刀两断。后张、李又吸收了赵六入伙。后来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合伙经营状况逐渐恶
村民甲在自家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依据物权法,甲侵害了乙的()。(2011年单选25)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由集体组织享有财产所有权的是()。
随机试题
电能表转盘转动快慢与用电器多少有关。()
试用力法解下图(a)所示结构,绘制弯矩图,并进行校核。EA=6EI/l2l=4m。
A.肠系膜上动脉B.腹腔干C.肝总动脉D.胃十二指肠动脉E.脾动脉回结肠动脉起自
发出存货按先进先出法计价,其特点是()。
股权分置改革是为解决()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而采取的举措。
(2002年真题)下列对于“三审制”的表述中,准确无误的是()。
在MMPI的内容量表中,A型行为量表的高分特征主要包括()。
甲为索取赌债,将乙关进自己的仓库,并以暴力相威胁,要求乙让其母来送钱赎人,甲的行为构成了()。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写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去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的区别在于
Itcanbeinferredfromthefirstparagraphthat______.TheCALERIEstudyisaturningpointintheresearchfieldin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