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酒厂(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用自制粮食白酒加工泡制酒,对外销售泡制酒,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60万元。 (2)从库房发出成本20万元的原料,委托另一酒厂加工成精制粮食白酒,取得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万元,税额共0.5

admin2009-07-17  30

问题 某制酒厂(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用自制粮食白酒加工泡制酒,对外销售泡制酒,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60万元。
   (2)从库房发出成本20万元的原料,委托另一酒厂加工成精制粮食白酒,取得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万元,税额共0.51万元,收回后全部投入生产加工成泡制酒,对外销售泡制酒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200万元。
   (3)销售自制粮食白酒15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200万元,另收的包装物押金9万元(不含增值税)。
   (4)将价值12万元的粮食白酒20吨交本厂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门市部零售30000斤,取得零售价款11.7万元。
   要求:请正确计算该制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粮食白酒税率为20%,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斤;其他酒税率为10%)

选项

答案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 (150×1000×2+30000)×0.5÷10000+[(200+9)+11.7÷(1+17%)]×20% =16.5+43.80=60.3(万元) 泡制酒应纳消费税: [60÷(1+17%)+200]×10%=25.13(万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60.3+25.13=85.43(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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