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7题)

admin2013-11-07  24

问题 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7题)

选项 A、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立正当防卫
B、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行时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乙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乙不成立正当防卫
C、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淫,即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淫。丙成立正当防卫
D、丁开枪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丁成立正当防卫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A项,一般人扭送现行犯是法律规定的作为公民权利(义务)的行为,属于法令行为。例如,警察依法逮捕现行犯也是一种法令行为。被扭送的罪犯反抗是其本能,从题目上看不出其对甲有暴力侵害。即便认为其对甲有暴力侵害的危险,肯定甲有防卫权,在引起他人死亡的场合,也存在防卫行为超过限度的问题。死死摁住罪犯头部直到派出所,导致其窒息死亡,表明手段超过了必要限度。正当防卫超过限度的,可能构成过失犯罪。本项中甲的扭送行为合法,不成立非法拘禁罪,但有可能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这表明,即使行为人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如果违反了程序或实体规定,则不属于法令行为,相反可能构成犯罪。B项不成立正当防卫,追赶行为和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损害后果由死者自己的过失行为造成,与乙无关,不需要作为正当防卫来讨论。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行为。C项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淫,要制止不法侵害,有报警等其他方法可以采用。同时,C、D项都属于不是防卫财产、人身权利,而是防卫社会秩序的场合,此时,要成立正当防卫必须给予严格限制,一方面,在有其他方法可以使用时,不能采用侵害对方合法财产的方式实施防卫;另一方面,防卫的结局不能造成他人死、伤。故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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