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公司总部在北京,目前生产的产品主要在北方地区销售,虽然市场稳定,但销售规模多年徘徊不前。为了扩大生产经营,寻求新的市场增长点,D公司准备重点开拓长三角市场,并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分支机构,负责公司产品在长三角地区的销售工作,相关部门提出了三个分支机构设置方

admin2012-03-30  21

问题 D公司总部在北京,目前生产的产品主要在北方地区销售,虽然市场稳定,但销售规模多年徘徊不前。为了扩大生产经营,寻求新的市场增长点,D公司准备重点开拓长三角市场,并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分支机构,负责公司产品在长三角地区的销售工作,相关部门提出了三个分支机构设置方案供选择:甲方案为设立子公司;乙方案为设立分公司;丙方案为先设立分公司,一年后注销再设立子公司。D公司总部及上海浦东新区分支机构有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预计D公司总部2010~2015年各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1000万元、1100万元、1200万元、1300万元、1400万元、15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资料二:预计上海浦东新区分支机构2010~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假设分公司所得税不实行就地预缴政策,由总公司统一汇总缴纳;假设上海浦东新区纳税主体各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
  要求:计算不同分支机构设置方案下2010~2015年累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并从税收筹划角度分析确定分支机构的最佳设置方案。

选项

答案甲方案: 2010~2015年公司总部缴纳所得税总额为 (1000+1100+1200+1300+1400+1500)×25%=1875(万元); 分支机构采取子公司形式,所以需要纳税。 根据公式“应交企业所得税一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以及“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时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可知: 分支机构2010~2015年累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00+200+300+300+400)×15%=210(万元) 甲方案下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共计纳税额=1875+210=2085(万元) 乙方案: 分支机构采取分公司形式设立,不具备独立纳税人条件,需要汇总到企业总部集中纳税。 2010~2015年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合并后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 (1000-1000)、 (1100+200)、(1200+200)、 (1300+300)、 (1400+300)、 (1500+400)即:0万元、1300万元、1400万元、1600万元、1700万元、1900万元。 2010~2015年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纳税总额为: (1300+1400+1600+1700+1900)×25%=1975(万元) 丙方案: 2010年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合并纳税,应缴所得税为(1000-1000)×25%=0(万元)。 2011~2015年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各自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1~2015年公司总部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1100+1200+1300+1400+1500)×25%=1625(万元) 2011~2015年分支机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0+200+300+300+400)×15%=210(万元) 丙方案下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额=1625+210=1835(万元) 所以三个方案中,丙方案缴纳的所得税最少,为最佳设置方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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