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公司因不同的原因解聘了数名职员,以下对哪项职员的解聘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某公司因不同的原因解聘了数名职员,以下对哪项职员的解聘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dmin
2013-06-09
30
问题
某公司因不同的原因解聘了数名职员,以下对哪项职员的解聘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选项
A、黄某因工作能力有限,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B、李某假期旅游时,与别人产生冲突,因与对方打架而被公安机关拘留1日
C、王某利用公司职务之便向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收取回扣
D、贾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6个月的试用合同,在试用期间贾某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现贾某发现自己已怀孕2个月
答案
2
解析
本题考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李某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故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聘李某,选项B符合题意。王某的行为符合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合同,选项C不合题意。贾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构成单位解除合同的理由,而不论其是否怀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r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尔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
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杂居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辛某家欲建新房,某日与其表弟刘某上山采石。为了省时省力,两人见山下无人,就将一块巨石推向山下。同村何某家的小孩正在山脚下的草丛中乘凉,被滚下的巨石砸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司欲与B公司签订一项合同,由于该合同对A公司意义重大,A公司的经理甲让该公司职员乙去调查B公司的信用情况。乙经调查发现B公司并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的资质,长期从事诈骗活动。乙自认为自己的才能比甲的才能高,对经理的位置觊觎已久,于是在向甲汇报调查情况
张某某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已执行完毕。但囚情节严重,此案又被移送人民法院审判。法院经审理判处张某某拘役90日,则判决生效后张某某的实际执行刑期应为:()
某化妆品公司为更好地占领市场,推出买一赠一活动,凡购买1瓶日霜,即可获赠1瓶晚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慢性泪囊炎患者治疗措施有
某港口,原有航道全长10km、深8.5m、底宽90m,原有1号港池6个泊位,现拟在1号港池旁扩建2号港池,并加深原航道,利用航道开挖土回填2号港池码头后方堆场。问题:简述提高本工程施工效率的要点。
新课程背景下美术课堂教学评价的趋势是什么?
“为人师表”作为教师行为规范,这是由教师职业道德的()决定的。
《大学》里面说到“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
户外地面以上的冬季供热管道每隔一段距离总呈现“几”字型。其主要原因是()。
夏季夜晚最麻烦的一件事是对付各种小昆虫,它们不仅影响睡眠,还可以传播疾病,引起皮肤的各种损害。因此,首先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同时应在家中无人时适量喷洒()。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中确定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是
Don’trisk______thechancewhichsomanypeopledream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