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县农行有无变卖抵押物的权利? 假设张三在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之前,于 2001年6月已将该汽车出租给另一个运输个体户王某,后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将汽车拍卖给李某,那么王某与李某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县农行有无变卖抵押物的权利? 假设张三在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之前,于 2001年6月已将该汽车出租给另一个运输个体户王某,后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将汽车拍卖给李某,那么王某与李某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admin
2008-12-16
35
问题
县农行有无变卖抵押物的权利?
假设张三在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之前,于 2001年6月已将该汽车出租给另一个运输个体户王某,后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将汽车拍卖给李某,那么王某与李某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选项
答案
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王某和李某继续有效。
解析
对于第五、六个问题,《担保法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第仍条则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据此,剩余价款应返还给张三,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王某和李某继续有效,该租赁合同对李某不具有约束力。由此给王某造成的损失,应由抵押人张三承担。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q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宪法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这一规定属于()。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又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其职责有()。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5万元人民币;从犯丙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从犯丁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所判刑罚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
宪法表现了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具体是指()。
甲因经商手头缺乏流动资金10万元,遂向在某国有企业任经理的朋友乙说:自己妻子患重病急需钱治疗,需借钱10万元,要求其帮忙。于是乙从企业的流动资金中拿出10万元借给甲。甲经商获利,2个月后将钱如数归还,乙将钱归账。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根据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对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某个体户乱设摊点,给予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该个体户不服,申请复议此案不能列为被申请人的是()
随机试题
主体有意退居幕后,其创造性仿佛就体现在意象的仿真性上的意象类型是【】
Britainalmostmorethananyothercountryintheworldmustseriouslyfacetheproblemofbuildingupwards,thatistosayofa
探测肺动脉瓣口血流多普勒频谱的最常用切面是
不属于颈椎摄影体位的是
Identificationof________isthekeytotheanalysisoflearningneeds.
加强编制管理的正规化建设,要求今后凡是公安执法岗位的人员,必须由公安专项编制来解决。()
你为什么要报考公务员?(报考检察官或书记员)
Standard&Poor’smaintainsacautiousstanceoncable-TVoperatorsinthewakeofVerizon’s(VZ)announcementinearlyMayofa
Theproducedepartmentsofthefuturemaylooklikenothingonearth,andwithgoodreason.Chinesescientistshavebeengrowing
由高中数学可知,对于连续函数f(x),若f(x1)与f(x2)值的符号相反,则在x1和x2之间必存在x0,使得f(x0)=0(该点称为“零点”)。设有VB函数:PrivateFunction.f(xAsSingle)AsSingle可以返回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