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dmin2013-05-03  34

问题 依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选项 A、县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方某受贿案进行审查后,发现虽然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但人民检察院尚未移送赃款、赃物等实物证据,此时人民法院还不能开庭审理该案
B、朱某因涉嫌抢劫被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对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进行审查以后决定开庭审理,县人民法院应将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前10日内送达被告人
C、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黄某抢劫案的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以有新证据证明黄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法院接到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要求时,合议庭已经进行了评议,但尚未宣告判决。县人民法院应作出不准撤回起诉的裁定
D、在林某诉钱某侵占一案中,法院经审查发现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的证据,法院遂决定不开庭审理此案,迅速结案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本案中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对赃款、赃物的移送不是庭前审查的内容,对证据材料的审查只要求有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照片,证据材料不充足也应当开庭审理,故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故B项正确。依《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7条的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本案中,在尚未宣告判决前,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法院应依此条解释处理,故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故D项错误。因此,B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of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