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有效地管理外来人员,特制定一部《××市外来人口管理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中的行政处罚措施不应包括的种类是什么? ( )
某市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有效地管理外来人员,特制定一部《××市外来人口管理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中的行政处罚措施不应包括的种类是什么? ( )
admin
2014-01-15
20
问题
某市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有效地管理外来人员,特制定一部《××市外来人口管理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中的行政处罚措施不应包括的种类是什么? ( )
选项
A、行政拘留
B、罚款
C、警告
D、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答案
1
解析
本题考查了行政处罚措施的种类。参见《行政处罚法》第11条第1款规定的内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n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向张某借了一万块钱,张某多次催促王某还钱,王某先是置之不理,后来对张某威胁。张某找到刘某(16岁)、周某、陈某,决定教训王某一顿,四人将王某打成重伤。王某在人民法院审理张某、刘某、周某、陈某的刑事案件中,决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以下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我国刑法规定了_____法定原则,_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_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____和承担的____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___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
甲、乙、丙等人都为在押犯,甲、乙、丙3人经过策划,杀伤了看守人员,越狱逃跑,在准备偷越边境时被抓获。甲、乙、丙3人构成()。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法律与政治具有密切的联系,下列哪一说法没有正确揭示法律与政治的关系?()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甲、乙两人因共同到丙家实施盗窃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2日判决宣告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判处乙有期徒刑2年,甲不服提起上诉,同时,人民检察院对甲提出抗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王某被取保候审,则他不应:
甲厂使用乙厂的原材料制成食品销售,结果顾客丙食用后引起食物中毒,经检验,主要原因在于乙厂的原材料不合格。在甲厂向顾客丙赔偿后,又向乙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厂赔偿。则甲厂既可以要求乙厂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构成了法律责任竞合现象。对此,下
随机试题
对肠结核的抗结核药物治疗,一般首选
网织红细胞明显增高见于
男,15岁,家住农村,10天前在右肘窝局部皮肤出现针尖大的丘疹、小疱,以后皮肤出现灰白色弧形线纹。瘙痒症状严重,尤其是夜间睡眠时奇痒难忍。由于搔抓,现继发感染。治疗时首选的药物是
叶某,男性,30岁,近年来发现乏力、眼睑水肿,尿检有蛋白及颗粒管型。给予优质低蛋白饮食。优质蛋白为
患儿8个月。呕吐、腹泻3天,大便15次/d。皮肤弹性极差,无尿。血清钠140mmol/L。患儿脱水的程度和性质是
在一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了某项目为某施工单位为中标人,则下列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毫无疑问,采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能够提高教学效果。即使课件做得过于简单,只是传统的板书的“搬家”,未能真正实现多媒体的功效,也可以起到节省时间的作用。以下哪一项陈述是上面的论证所依赖的假设?()
值班人员的精神状态、一言一行均关系到本机关的威信与形象,因此,值班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循一系列制度规范,其中最根本的制度是()。
Janetakesan______interestinclothesandisveryparticularaboutwhatshewears.
A、 B、 C、 D、 C本题考查词组的用法。makesb.dosth.的意思是让某人做某事,此句中的意思不是让你去了解别人,而是让自己被人了解,是一个被动态,所以需要用makesb.done的形式。因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