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一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 假设甲、乙、丙、丁四人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股份有限公司很快被宣告破产

admin2013-09-09  30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一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
假设甲、乙、丙、丁四人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股份有限公司很快被宣告破产,并且对外欠巨额债务,那么,甲、乙、丙、丁四人需承担的责任是(    )。

选项 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D、根据四人在章程里面约定的数额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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