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二年,明王朝颁布了《大明律》,它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 )。

admin2013-10-16  39

问题 洪武十二年,明王朝颁布了《大明律》,它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     )。

选项 A、表明皇权专制的继续强化
B、规范内阁机构的运作程序
C、协调了君权与相权的关系
D、解决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答案A

解析 根据材料巾“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等内容可知,《大明律》对明朝大臣作了种种限制,而且这些列罪条款还是明律所特有,由此分析。明朝皇权专制与过去朝代相比。又得到了继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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