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admin2022-04-02  19

问题 简述我国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1)耕地占补制度。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3)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耕地使用管制。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5)开发未利用土地及三荒土地管理。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的退垦还林、还木、还湖。 (6)鼓励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7)土地复垦制度。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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