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admin2021-05-28  27

问题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关于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的事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3/96)

选项 A、指定某法院的王法官担任本案仲裁员
B、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
C、依据当事人的材料和证据书面审理
D、简化裁决书,未写明争议事实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仲裁法》第1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人才可以担任仲裁员。也即,现役法官不具有仲裁员资格,A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B正确: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56条规定(仲裁庭的组成)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依照本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案件。可见,在原则上,仲裁简易程序应当适用独任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此可以直接适用,B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C正确:一般而言,仲裁审理方式应当是开庭审理,只有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方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但是本案是简易程序,在简易程序中,仲裁庭无须当事人约定,可以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既可以决定只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据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C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D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4条的规定,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可见,仲裁裁决的简化必须由当事人协议决定,而不能由仲裁庭自行决定,D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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